新型毒品有哪些种类,你知识吗?

2023-09-07 23:43:00
吴宗涛律师
原创
334
摘要: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

    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本文为您介绍的关于新型毒品有哪些种类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类以中枢兴奋作用为主,苯丙胺类兴奋剂如冰毒、麻古;
第二类是致幻剂如:麦角乙二胺(LSD)、氯胺酮(K粉);
第三类兼具兴奋和致幻作用如: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俗称摇头丸);

第四类是一些以中枢抑制作用为主的物质如:氟硝安定和γ-羟丁酸等。


1、冰毒:甲基苯丙胺,为纯白细微结晶体形似冰块。第一次使用便会上瘾。又称“毒品王”。长期使用导致情绪低落,精神失常、损害心、肝、肾,甚至死亡。
2、摇头丸:苯丙胺类兴奋剂为主要成分。外观多呈片状,五颜六色。具有兴奋和致幻双重作用,吸食后,兴奋活跃,整夜狂舞,随音乐剧烈摆动头部,故称“摇头丸”,在幻觉作用下使人行为失控,发生自残与攻击行为,诱发精神分裂症及急性心脑疾病。
3、麻古:“麻古”系泰语的音译,属苯丙胺类兴奋剂,主要成分是“甲基安非他明”和“咖啡因”。毒品均为圆型。片剂,黄连素药片大小,呈玫瑰红、浅桔红、深桔红、苹果绿,上面印有“R”、“WY”、“66”、“888”标记。具有很强的成瘾性。服用后会使人体中枢神经系统、血液系统极度兴奋,能大量耗尽人的体力。长期服用会导致情绪低落及疲倦、精神失常,损害心脏、肾和肝,严重者甚至死亡,还有呈现健谈、性欲亢进等生理上的异常反应。还有迷幻作用又称 “唠嗑药”、“抢劫药”、“性犯罪药”,极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

4、K粉:氯胺酮 是医疗上使用静脉全麻药(开他敏),形似白色结晶性粉末,故名K粉,K粉滥用可以采取气雾法摄取、口服、静脉注射、肌肉注射、鼻吸等多种方式。K粉具有很强的依赖性,一般人只要足量接触二、三次即可上瘾。鼻吸5~10分钟可产生轻微的做梦感,摄取100mg可以产生自我感觉良好、幻觉、漂净感。K粉对人体的危害,一是轻微的做梦感和漂浮感,重者出现幻觉、妄想、行为异常,记忆减退。二是引起高血压、心率加快。吸食反应:服药开始时身体瘫软,一旦接触到节奏狂放的音乐,便会条件反射般强烈扭动、手舞足蹈,“狂劲”一般会持续数小时甚至更长,直到药性渐散身体虚脱为止。


    吸食危害:服用后会产生意识与感觉的分离状态,导致神经中毒反应、幻觉和精神分裂症状,表现为头昏、精神错乱、过度兴奋、幻觉、幻视、幻听、运动功能障碍、抑郁以及出现怪异和危险行为。同时对记忆和思维能力都造成严重损害。
发表评论
评论通过审核后显示。
律师推荐
  吴宗涛律师——南京专业刑事律师 吴宗涛律师,法学硕士,经济学学士,现执业于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级心理咨询师,高级心理咨询师技能人才库成员,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刑事领域客座教授,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注重法理研究和实践经验相结合。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和经济债权等领域。 执业理念:凡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
在线留言
案例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人: 联系人:吴宗涛律师
传真: 联系电话:15805184088
微信: 微信:15805184088
地址: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边城大厦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