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决定的圆满结果
- 2023-08-07 21:20:00
- 吴宗涛律师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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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7年,当事人甲与朋友合谋采用“套路贷”方式对被害人“杀羊子”;2019年6月,被害人向公安局扫黑办举报,公安局经审查于2020年1月立案侦查,2020年7月侦查完毕,将此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吴律师通过自身办案经验,结合法律规定,向当事人分析案件事实,给出专业的法律建议,并及时向检察院申请阅卷。通过仔细研读案卷材料,团队集体讨论后,再次约谈当事人,针对案卷材料中的细节反复确认,通过反复沟通后形成清晰的办案思路。当事人认可,表示想争取缓刑处理。吴律师基于当事人在 本案犯罪地位中起帮助、辅助作用,属于从犯 ; 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 ;犯罪数额较小;具有从轻、减轻情节,因此在辩护过程中,请求检察院对当事人不予处罚,或给予缓刑。
2020年8月,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书: 因 甲 系从犯、有自首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检察院作 出 不起诉 决定 。
代理案件伊始,吴律师深感重任在肩,召集团队成员,反复研读案件材料,核实证据情况。为全面保护当事人利益,吴律师带领团队来回奔波于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从中斡旋,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圆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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