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等离婚冷静期,我想直接起诉离婚

2023-08-07 18:39:00
吴宗涛律师
原创
211

不想等离婚冷静期,我想起诉离婚!

问:律师,对方对离婚一直避而不谈,协议离婚还要等30日,我不想再拖了,我可以怎么做?
答:如果你确定离婚的意愿,可以起诉处理。

《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离婚冷静期。

首先,双方自愿离婚,暂不发离婚证,即不立刻解除婚姻关系;其次,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再次,离婚冷静期届满,双方应当在30内亲自去申请发离婚证;最后,当事人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视为撤回申请。因此,若夫妻一方确定离婚诉求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中,分居满两年是新增情形。法律另规定,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当事人起诉离婚需要准备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将上述材料交至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庭,符合收案条件后,根据受理通知书预缴案件诉讼费,等法院排期开庭。法院调解、判决准予离婚的,离婚调解书、判决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必再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发表评论
评论通过审核后显示。
律师推荐
  吴宗涛律师——南京专业刑事律师 吴宗涛律师,法学硕士,经济学学士,现执业于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级心理咨询师,高级心理咨询师技能人才库成员,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刑事领域客座教授,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注重法理研究和实践经验相结合。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和经济债权等领域。 执业理念:凡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
在线留言
案例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人: 联系人:吴宗涛律师
传真: 联系电话:15805184088
微信: 微信:15805184088
地址: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边城大厦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