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对方不按协议约定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怎么办?

2023-08-09 00:28:00
吴宗涛律师
原创
218
摘要:甲乙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为保证孩子未来生活,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赠与子女,约定去办理过户的时候,乙不配合怎么办?
    甲乙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为保证孩子未来生活,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赠与子女,约定去办理过户的时候,乙不配合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69条规定,当事人按照民法典第1076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双方已经协议解除婚姻的情况下,就协议中约定履行给付房屋的义务应当积极履行,否则构成违约,协议相对方有权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房屋的交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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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宗涛律师——南京专业刑事律师 吴宗涛律师,法学硕士,经济学学士,现执业于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级心理咨询师,高级心理咨询师技能人才库成员,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刑事领域客座教授,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注重法理研究和实践经验相结合。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和经济债权等领域。 执业理念:凡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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