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的财务合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检察机关 认为其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的七种法定情形之一, 决定拘留郭某。">

什么情形下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拘留?

2023-08-29 11:53:00
吴宗涛律师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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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检察机关在侦查犯罪嫌疑人郭某涉嫌贪污受贿案中,在其 住处发现其">贪污受贿的财务合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检察机关 认为其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的七种法定情形之一, 决定拘留郭某。
案例:
     检察机关在侦查犯罪嫌疑人郭某涉嫌贪污受贿案中,在其 住处发现其">贪污受贿的财务合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检察机关 认为其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的七种法定情形之一, 决定拘留郭某。检察机关的做法是否正确?

分 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 的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以下两种情 形下可以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除这两种情形外, 检察机关不能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因此,本案中,检察机关在 犯罪嫌疑人住处发现犯罪证据,是不能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

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第80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值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诉讼法》第163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 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公安机关决定拘留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 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 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被害人或者在场 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或者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等 明显具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包括:(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 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 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 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 嫌疑的。以上两个方面的条件应同时具备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可以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 或者串供可能的。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能作出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决定。
除此之外,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需要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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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宗涛律师——南京专业刑事律师 吴宗涛律师,法学硕士,经济学学士,现执业于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级心理咨询师,高级心理咨询师技能人才库成员,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刑事领域客座教授,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注重法理研究和实践经验相结合。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和经济债权等领域。 执业理念:凡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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